11月28日,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交流活动在重庆举办,活动发布了《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浙江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为68.8%,居全国第一,远超过全国36.0%,东部地区41.3%的发展水平,高出第二名17.8个百分点,在发展环境,基础支撑,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乡村治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等六大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同时,活动通报了评价工作结果。德清,长兴,平湖,桐乡等20个县(市,区)获评“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占全国100个先进县的1/5,数量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之首。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获评“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王兵等10位同志荣获“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此外,长兴县在本次交流活动中作典型发言。 自2019年农业农村部首次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以来,浙江省已连续两年稳居全国第一。接下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坚持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主线,统筹推进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深化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营销,行业监管,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等五大领域的融合应用,强化人才队伍体系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数字赋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继续保持省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全国领先。 |